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
2018年清明将至,现将中共河南省纪委的通知要求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学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要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教育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相关规定,同时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对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严格履行教育管理监督职责。
清明期间,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确保清明期间风清气正。
举报电话:0379-68618037
举报邮箱:jlgc@lynu.edu.cn
中共洛阳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4月4日
省纪委:“八个严禁”确保清明期间风清气正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察委网站
3月28日,省纪委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坚决做到“八个严禁”,确保2018年清明期间风清气正。通知全文如下。
清明节是中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也是重要的祭祀节日之一。2018年清明将至,按照中央纪委“紧盯重要节点,精准查纠‘四风’”的要求,为倡树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严防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省纪委将在全省部署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清明期间风清气正。
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坚决做到“八个严禁”: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等;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
节日期间,省纪委将灵活采取大数据分析、突击检查、实地暗访等方式,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行动起来,紧盯重点问题,严格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