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
根据《洛阳师范学院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洛师发〔2012〕15号)、《洛阳师范学院党务政务公开目录》(洛师发〔2012〕24号)和《中共洛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洛阳师范学院2018年工作要点》(洛师发〔2018〕6号)文件精神,学校每季度对各单位开展一次党务政务公开执行情况检查。请各单位对2018年第一季度党务政务公开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于2018年4月16日下午5:00前将自查登记表通过OA系统发送至纪委办公室陈留洋处。
附:洛阳师范学院党务政务公开自查登记表
洛阳师范学院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