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主持档案馆全面工作。
二、贯彻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令法规,负责制订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及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每年档案工作的总结、汇报工作。
三、负责档案馆队伍建设,有计划安排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按要求主持档案馆人员考核。
四、指导干部人事档案工作。
五、组织《年鉴》编纂和档案编研工作。
六、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定期做好有关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工作。
七、负责督促、检查档案的安全保护和保密工作。
八、负责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联系,开展馆际间的业务及学术交流活动。
九、负责档案馆的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工作。
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