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档案的查借阅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查借阅档案,必须在查借阅登记簿上登记。
二、档案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借阅者要办理审批手续,并严格限制借出时间。
三、学校各部门查借阅本部门档案,可携带工作证或一卡通直接到档案馆办理查借阅手续。跨部门查借阅重要档案材料,需经原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同意方可办理查借阅手续。
四、查借阅学校党委、行政、科研等部门的涉密档案时,须经有关部门领导同意, 报档案馆批准后,方可进行查借阅,且需由档案形成部门工作人员携带《涉密(重要)档案利用申请表》(附件1)前来查借阅。
五、校外人员查阅档案者, 需持所在单位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证件。如查阅非开放档案,须经档案形成部门批准,学校分管领导和档案馆审批,由档案形成部门前来查阅。
六、查借阅档案,需提供所查资料的年限、文号或文件题名。
七、查阅或复制录取新生名册、成绩单等个人学籍材料,本人前来办理,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毕业证原件;代办人前来办理,须出示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利用者须准确提供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学院、专业、学号、生源地、是否获得学位等基本信息。
七、摘抄、复制非开放档案者,需办理审批手续。利用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有关部门或档案馆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八、利用者有义务将利用档案资料产生的效果反馈到档案馆,档案馆应详细登记档案利用效果。
九、查借阅者应对档案的保密、安全和完整负责,不得转借、涂改、圈划、增删、抽页、剪裁、拆卷等。凡因管理不善,造成档案丢失、损毁或泄密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新修订版)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涉密(重要)档案利用申请表》
2.《委托书》
附件1
涉密(重要)档案利用申请表
申请利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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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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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形成部门 查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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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复印 是否借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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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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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用 内 容 |
写明查借阅内容,如需借阅,注明借出及预计归还时间 |
档案形成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档案馆 意见 |
年 月 日 |
经手人 |
档案利用人:
档案馆人员: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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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如借出档案,需注明归还时间、经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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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委 托 书
洛阳师范学院档案馆:
本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护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入学省份___________,入学年份___________,专业 ___________,学制__________,毕业年份___________,班级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成绩单/录取审批表/学籍证明。现委托___________,身份证号/护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前往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皆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字(务必手签):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