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的要求进行,整理工作做到真实、完整、规范。
二、要配备齐全相关设备(切纸刀、打孔机等),使用标准的档案卷夹等文具用品,确保档案整理工作质量。
三、严格执行分类、编排、修整、打印、装订的档案整理程序,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层次清楚;技术科学,修补完整;目录清楚,打印工整;两边对齐,装订美观。
四、整理干部人事档案应认真、仔细,不得折皱或损坏档案材料。对不符合标准用纸的档案材料,要进行裱糊或折叠、剪裁等技术加工。
五、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涂改、抽取或伪造档案材料,不得擅自处理或销毁档案材料。档案整理后,要认真复核,合乎要求方能入卷。
六、每两年对管理的档案进行一次新材料的补充和整理工作。对整理后的档案,经认真核对后,方可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