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大赛的通知》(教办科技〔2024〕132号)要求,学校决定举办校园大学生“创新之星”大赛暨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大赛选拔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比赛宗旨
引导和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增强创新思维、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选树新时代大学生科技创新“头羊”典型,引领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成果推广等方面的科技创新活动,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校园文化氛围。
二、赛事组织
校赛主办单位:洛阳师范学院教务处、团委
省赛主办单位:河南省教育厅
三、评选范围
学校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包括2024年应届毕业生)。
四、评选标准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科学素养。
(二)热爱科学,在学习上富有创新精神,乐于学术钻研,有科学实践能力,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方面成绩突出。
(三)创新意识强,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具有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对行业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四)科研创新成效突出,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五)除具备上述(一)至(四)基本条件外,至少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创业计划大赛、课外科技作品大赛并获二等奖(含)以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创新创业赛事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有明显示范带头作用。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科技或专业论文。
3、参加省级以上组织的各类科技竞赛活动,并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4、依托创新创业科研项目获得专利权。
5、为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创意设计方案、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并受到好评者。
6、有科研创新成果并被相关企业采纳转化,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五、赛事安排
(一)学院推荐
各学院要严格对照评选标准组织本学院学生报名,并进行材料审核和公示,择优推荐1-2名候选人。推荐人选要突出先进性和代表性,确保把在科研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时间:2024年5月7日至5月13日。
(二)学校复赛
学校通过材料复审、专家会评、现场展示、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校级大学生“创新之星”获奖名单,并择优推荐2名校级大学生“创新之星”参加省级大学生“创新之星”大赛。
时间:2024年5月16日15:00-17:00
(三)表彰奖励
学校对校级大学生“创新之星”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予以通报表彰,对省级大学生“创新之星”获得者指导教师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时单列指标。
河南省教育厅对省级大学生“创新之星”获得者进行通报,并对每位“创新之星”获得者奖励资助。同时,将在教育厅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新闻报道宣传。
六、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把推荐工作作为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重要举措,广泛发动、积极组织,按限额择优推荐。要广泛传评选条件,提升政策的知晓度,把评选过程作为树立典型、学习典型、宣传典型的良好机会,成为学生自愿参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过程,在学院掀起科研创新和社会实践的热潮。
2、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充分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各学院要对人选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
3、请各学院于5月13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电子版(Word 版和盖章扫描PDF 版)通过电子邮件报送教务处。
推荐材料包括:
①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遴选推荐表
②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推荐汇总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浩磊 联系电话:68618072
电子邮箱:lscxcyjy@163.com
附件:1.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遴选推荐表
2.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团委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