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学业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年09月10日

 

各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教师在本科生教育培养过程中的价值引领和专业指导作用,完善学生学业支持体系,根据《洛阳师范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管理与考核办法(修订)》(洛师政发〔2024〕7号),现将2024-2025学年本科生学业导师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1.2024级本科生选聘学业导师;

2.2021-2023级本科生的学业导师由各学院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二、任职资格

1.在我校工作满1年,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

2.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敬业奉献、为人师表、责任心强、师德高尚、身心健康。

3.掌握教育教学规律,熟悉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了解学校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教学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的专业指导能力。

4.掌握本专业的研究动态,知识结构合理,专业水平高,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5.在我校工作满1年,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

三、工作职责

1.通过向学生介绍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设置、职业规划和就业去向等,帮助学生了解本专业基本情况,并指导学生制定专业发展规划和目标。

2.定期了解学生学习状况;指导学生有计划开展课外阅读;指导、帮扶学习存在困难的学生改善学业状况;指导学生选课;各类考试前组织学生开展诚信教育;帮助学生对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制定新学期学习计划。

3.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活动;指导学生以独立或参与的方式开展科研或教改课题研究;指导学生参加毕业实习等专业实践活动。

4.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计划,帮助学生制定写作计划,指导学生选题,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过程指导。

5.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为学生考研、择业提供咨询和指导。

6.完成书院内与学生学业发展相关活动的指导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学业导师的指导工作遵循集中指导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在学院或者书院,线下或者线上进行,应在学期初、学期中、学期末等不同阶段定期与所指导学生见面,每学期与学生集中见面不少于3次。

2.学业导师需配合书院完成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等临时性学业指导任务。

3.各学院(书院)组织同专业学生的学业导师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导师联席会议,汇报讨论工作情况及学生学业进展,安排下一步指导工作。

4.各学院(书院)须建立完备的学业导师工作档案。工作档案材料包含学业导师选聘材料、考核材料及配合书院开展学业指导活动材料等。

五、工作安排

1.学院选聘。各学院制订本科生学业导师选聘工作方案,根据专业师资和学生人数合理选聘本科生学业导师,填写《本科生学业导师登记表》(附件1)、《本科生学业导师指导学生汇总表》(附件2,含本科4个年级全部学生)。

2.学校备案。各学院于10月10日前完成本科生学业导师选聘工作,并将《本科生学业导师指导学生汇总表》电子版报教务处备案。

联系人:创新创业教育科李浩磊 联系电话:68618072

电子邮箱:lscxcyjy@163.com

教务处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