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科竞赛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提高师生参与学科竞赛的积极性,保证学科竞赛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现将学科竞赛组织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学科竞赛对于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和教师发展的重要性,发挥本单位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小组的统筹规划和领导作用,明确学科竞赛工作目标,落实学科竞赛项目负责人制,增强学科竞赛获奖指标意识,以学科竞赛为抓手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强化赛事管理
1.竞赛实行项目管理制。各单位对学科竞赛须指定项目负责人并保持相对固定,项目负责人负责对竞赛项目进行管理,组建指导教师团队、制定参赛计划、组织参赛学生选拔与培训、带队参加比赛、做好参赛保障、赛后总结及新闻宣传等工作。
2.竞赛项目负责人组织开展学科竞赛应按照竞赛信息发布、报名信息汇总、公布校内选拔结果、组织参加上级赛事、竞赛新闻发布、成果及证书统计上报、竞赛总结等规定流程进行。
3.鼓励各单位围绕重点学科竞赛项目有针对性地成立竞赛实验班或开发相应课程,实施竞教结合,以赛促教、以赛促学。
4.各单位要做好竞赛运行跟踪工作,确保竞赛工作成效。学校将重点跟踪列入《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附件1)的竞赛项目和跨学院竞赛项目的组织工作。
5.各单位要做好师生参加学科竞赛的安全管理工作,外出参赛的要提前制定方案,做好安全风险排查,原则上须为外出参赛师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障师生安全,顺利参赛。
三、厚植竞赛氛围
1.各单位对重点竞赛项目可建立学生交流团队,成立竞赛学生组织,覆盖高中低年级,开展经验交流和竞赛宣传活动,提高竞赛项目校园影响力,扩大学生参赛覆盖面。
2.各单位要做好学科竞赛宣传工作。赛前,列入《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附件1)的竞赛项目和跨学院组织的竞赛项目参赛通知由承办单位拟稿,学校审核后统一发布,其他竞赛项目参赛通知由各承办单位在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发布。赛后,取得显著成绩的竞赛项目要积极在本单位网站上发布参赛新闻,重要赛事的参赛新闻要发布到学校网站。
3.各学院可开展院级学科竞赛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对在重点竞赛项目中获得突出成绩的师生予以表彰。
四、建立长效机制
1.各教学单位要探索建立本单位学科竞赛的长效机制,对在重点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师生予以多方面的支持和保障,教师指导参赛的获奖成果应积极应用于年度考核、评奖评优和职称晋升等环节,学生参赛的创新成果应用于评奖评优、大学生素质拓展(第二课堂)成绩认定和课外培养计划实践学分认定等环节。
2.学校每年将开展学科竞赛总结工作,对在学科竞赛工作中组织规范、保障到位和成绩突出的教学单位进行表彰,对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参赛学生和先进工作者授予荣誉称号。
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