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1+X证书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03月16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教职成〔2019〕6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 年教育系统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 建设工作任务的通知》(教办职成〔2023〕54号)文件要求,为深化学校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拓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和就业能力,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1+X证书(“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申报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时间

3月11日 至3 月20日

二、申报范围

学院开设有试点证书对应方向的专业均可申报。试点证书具体名单见教育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证书信息一栏(https://vslc.ncb.edu.cn),各学院可结合专业实际,自主选择试点证书、自主确定试点规模,申报备案。

三、申报程序

1.报送汇总表。各学院填写1+X证书申报汇总表(附件),于3月20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WORD版和PDF盖章版)发至邮箱:lscxcyjy@163.com。

2.网上申报。各学院申报负责人请于3月20日前,登录“教育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https://vslc.ncb.edu.cn/)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登录账号和密码联系教务处工作人员获取。

其他

1.拟申报的1+X证书试点的学院尽快确定申报负责人,负责和证书培训评价组织对接(培训评价组织名单见教育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机构信息一培训评价组织),在证书培训评价组织指导下开展申报工作,做好学生取证培训和考核相关组织工作。

2.根据相关要求,学生取证(仅限第一个证书)费用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学院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取证相关费用。

3.学校鼓励各学院积极申报1+X证书试点,学生考核通过后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视为学生参加B类学科竞赛获奖,获得职业技能高级证书的认定为省级一等奖,获得职业技能中级证书的认定为省级二等奖,获得职业技能初级证书的认定为省级三等奖。

联系人:李浩磊

联系电话:68618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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