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管理,了解和掌握课程建设进展,提升建设效果,经研究,决定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1年度立项的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项目清单详见《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一览表》(附件1)。
二、工作程序
1.项目自查。项目负责人对照建设要求和建设计划开展自查,并填写《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情况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2.教学单位审查。教学单位对项目的建设情况和开展情况进行审查,提出指导性的意见或建议。
3.学校检查。学校对各课程建设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并公布中期检查结果。对建设效果不理想的,将督促教学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进行整改,确保项目按进度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4月30日前,填写《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情况表》,附相关支撑材料一份,提交到教务处(成均楼C214房间)。联系人:李老师,电话:68618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