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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会议

添加时间:2017-07-08  作者:  来源:

  

为了落实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根据<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省综治办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落实《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办督查【2017】870号)精神,我校于2017年7月6日召开了洛阳师范学院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工作会议。

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王万鹏副书记、副组长宋文献、郭新民副校长,以及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宋文献副校长主持,保卫处王利超处长宣读了《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实施办法》。郭新民副校长从五个方面阐述了落实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的重要意义:一是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治安综合治理的内涵;二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校园和谐稳定的需要;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履行责任,相互督促提醒的需要;四是强调责任追究;五是要健全机制,促进工作的常态化。王万鹏副书记从我国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历史渊源强调了综治对我校安全稳定和保障我校教学科研顺利开展的重要意义。强调一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是加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上级党委的重要部署和要求;是强化治安综合治理是确保我校稳定发展的需要;是强化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构建和谐校园是广大师生员工的企盼;二要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必须明确分工,分清责任;必须忠实地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强化责任追究制。并要求相关部门统筹谋划,落实责任,扎扎实实开展我校的综治工作。宋文献副校长要求各相关部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加强宣传,传导责任,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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