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宣传教育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洛阳师范学院伊滨校区校园护送服务管理规定

添加时间:2018-10-08  作者:朱景成  来源:综合科

  

1、接到安全求助后,监控指挥中心通知就近巡逻人员立即到达现场,待机动巡逻车到位。

2、核实求助人员身份和身体状况,确认属于保卫处可提供服务范围内。

3、护送期间,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用语,提高警惕,保持通信畅通。

4、如遇突发状况,或者发现被护送人员情绪异常,迅速通知值班人员和相关领导。

5、坚决禁止与被护送的对象发生口角或冲突。

6、护送女性师生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护送。

7、做好每次护送服务的记录和登记工作。

洛阳师范学院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2018年10月8日






地址:中国·洛阳市伊滨区吉庆路6号 邮 编: 471934 电子邮箱: bwc@lynu.edu.cn

版权所有:洛阳师范学院 豫ICP备100059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