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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钢琴房管理制度

  • 来源 时间:2017-07-08 人气:

     


订琴规定:

1、原则上,钢琴专业学生,每生每天3个琴点;其他学生,每生每天2个琴点,当天使用,过期作废。如有特殊需要,由院领导签字批准。

2、练琴时间为7:00-21:50。22:00准时关门落锁。

3、早上7:00开始订琴。白天定琴(7:00-17:00),每生每次不超过2个琴点;晚上订琴(18:00-21:00)每生每次限定1个琴点。过期琴点(超过当定时间10分钟),允许琴点已订完的同学再次使用(每天限定一个)。

4、琴房管理人员按照先来后到,好琴优先的原则,依次发放琴点。学生不得挑琴、换琴。

5、部分学生,因上课或活动与订琴有冲突,无法订到琴点时,由院里以临时通知的形式,公布院领导研究的订琴办法。

6、服从管理。态度蛮横,无理取闹者,责令写出检查,并扣留琴卡1周。

二、练琴规定:

1、检查钢琴、墙壁、桌椅、门窗等是否完好无损,如由缺损等非正常情况,立即以书面形式报琴房管理处查实。不检查,不报告,已经发现缺损,视为练琴者责任,按评估损失的2倍缴纳赔偿金,并扣留琴卡1周;蓄意破环,情节严重者,同时给予校、系纪律处分。

2、一琴一人,严禁2人同在一个琴房。确有必要陪练者,由院领导签字批准。将院外人员带入琴房,扣留琴卡1周;院内学生串房,扣留琴卡3天。

3、订琴迟到超过10分钟,管理人员有权转让其琴房,同时其琴点作废。订琴不到,扣留琴卡1周;订琴不弹,或在琴房休息,扣留琴卡3天。

4、晚上琴点(18:00-21:00),若无人接琴时,可一直弹到21:50,但不准转让或不退房又出现空房现象,违反规定扣留琴卡3天;

5、练琴时间,一律拔掉钥匙,关闭房门;房门玻璃,严禁贴纸;需要开门通风时,需停止练琴,避免影响他人;因过失造成房门玻璃损坏者,扣留琴卡3天。

6、音律不准,及时向琴管处报修,严禁私自拆卸修理钢琴;严禁挪移钢琴位置和在钢琴上放置乐谱以外的用品,违反规定,扣留琴卡1周,造成损失的,按评估损失的2倍缴纳赔偿金。

7.在琴房抽烟、喝酒、吃零食,扣留琴卡1周;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扣留琴卡3天。

三、退琴规定:

1、练琴结束,及时归还钥匙,超时退琴,扣留琴卡3天。

2、晚上最后一个琴点到21:50结束,22:00前必须将钥匙交回琴管处,否则扣留琴卡3天。

3、离开琴房,须断开电源,关好房门;刮风、下雨天或晚上离开琴房,应同时关好窗户。违反规定,造成损失者,根据轻重,扣留琴卡3-7天,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四、 附则:

1、以上处罚,将在期末汇总后报辅导员处,与个人量化分、评优、评先挂钩。

2、扣留琴卡一律到辅导员处领取。

3、未尽事宜,由院领导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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