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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洛阳师范学院在全校举办“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 来源 时间:2018-10-08 人气: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大中专学校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学[2018]830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号)要求,广泛宣传解读国家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有关政策,引导大学生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定于2018年10月8日至14日在全校举行“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本次宣传周活动将全面宣传解读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河南省出台的各项促进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就业创业工作组织领导、经费保障、信息服务、自主创业、师资队伍建设、基层就业、参军入伍、就业反馈、人才培养、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内容。

二、主要对象

一是面向广大在校生及毕业生,宣传各类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促进其全面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二是面向各学院负责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教师、学院就业办、班级就业创业委员、宿舍就业创业信息员、辅导员、班主任,宣传国家及河南省保障大中专学校就业创业体制机制的有关政策。

三、主要形式

(一)在学生活动主要场所张贴宣传海报。由各学院张贴在学生日常活动的教室、宿舍、餐厅、教学区等场所。海报(10月8日各学院到招生就业处109办公室领取海报),同时到洛师就业QQ群下载电子版,推送给毕业生微信。

(二)在就业网站发布各类政策文件。各学院登录“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也可在我校就业网站,查询相关政策并下载有关文件向本院学生传达,同时在本学院网站首页宣传。

(三)举办启梦大讲堂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活动。各学院要至少举办一场启梦大讲堂,将政策宣传纳入新生入学教育、就业创业指导中,并充分利用就业服务场所、校内众创空间等固定场所,组织专职教室宣传各类政策,指导学生就业创业全过程。

四、有关要求

(一)组织领导。各学院要制定宣传周活动的实施方案,由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就业办具体落实。

(二)工作总结。各学院于10月15日前报送本院宣传周活动工作总结以及相关照片(含张贴宣传海报、政策发布、启梦大讲堂等活动照片)。我校将对各学院落实宣传周活动的有关情况进行考评,并将结果用于年度就业创业工作评优评先。(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发送至18338850001@qq.com,文件命名方式:学院名称+学院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小燕

电 话:68618500

招生就业处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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