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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6年免试攻读“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 来源 时间:2015-09-08 人气:

     

各研究生培养院系:

为确保我校2016年推免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16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免生工作原则

1.推免生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相关研究生培养院系成立由院系主要负责领导和专业教师代表组成的研究生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本单位的推免工作。

2.推免生工作按院系进行,为了更好地选拔出优秀的人才,各院系须严格按遴选条件推荐。

3.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推荐选拔工作透明度。推免生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后,张榜公示最终推免生名单,接受师生的监督。

二、推免生名额分配

教育部核准我校2016年“硕师计划”推免生名额为15人,根据近3年我校各专业推免生签约情况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文学院和数学科学学院各推荐4名、外国语学院推荐3名、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和音乐学院各推荐2名。

三、推免生遴选条件

以下1-5条为必备条件:

1.我校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且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

2.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具有健康的身心素质。

3.成绩优秀,综合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前30%以内。

4.志愿到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具备教师资格条件。

5.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教育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音乐学。

6.同等条件下,参加省级师范技能大奖赛获奖及参加过一学期实习支教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

(1)考试作弊及协同作弊者;

(2)受警告及其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

(3)推荐时已确定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四、推免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研究生培养院系报名推荐和公示(2015年9月8日-2015年9月20日)

1.院系成立本单位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推荐办法和接收章程。

2.符合遴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填写《洛阳师范学院“硕师计划”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获奖荣誉证书、已发表的论文等原件并附复印件。

3.各院系应严格按遴选条件推荐,并在院系内予以公示。文学院和数学科学学院各推荐5名、外国语学院推荐4名、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和音乐学院各推荐3名,由校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择优评审,确定最终推免生名单。

(二)院系报送推免生名单及相关材料(2015年9月20日)

2015年9月20日各院系将推免生汇总表(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院系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推荐办法和接收章程报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招生与就业科。以上资料需院系推免领导小组组长签字,院系盖章。

(三)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及公示(2015年9月21日-2015年9月24日)

2015年9月21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院系推免学生进行择优评审,最终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公示。

(四)推免生接收(2015年9月28日-2015年10月25日)

1.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2015年9月28日-2015年10月1日)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2016年推免生报考信息注册、填报志愿、资格审核确认、缴费、复试及录取等都要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缴费方式采取网上支付方式,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2.复试、拟录取(2015年10月6日-2015年10月9日)

各院系组织推免生复试(含笔试和面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已被录取为“硕师计划”的学生将不再允许报考其他类别统考研究生。

3.学校公示(2015年10月9日-2015年10月18日)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在校园网主页上公示推免生名单,公示时间为10天。凡被举报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资格并经查实者,一律取消推免生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就业签约(2015年10月,时间另行通知)

2015年10月中旬,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用人单位与“硕师计划”推免生供需见面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按照相关录用程序进行考核和面试,并签订服务期协议书。

五、服务范围、服务期及培养

1.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的服务范围是农村学校,以中学为主,任教服务期为三年。在任教三年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2.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在农村学校服务期间边工作、边学习,完成研究生基础课程学习,第四年到我校脱产学习一年,并完成硕士论文答辩,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3.由我校推荐的“硕师计划”研究生,均由我校负责培养。

4.按照文件要求,实施“硕师计划”与“特岗计划”相结合,2016年8月前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到签约学校办理报到手续,并将户籍及人事档案等落在任教学校所在县。三年服务期满后与当地教育部门续签教师聘用合同的“硕师计划”研究生,不转户口、档案,脱产学习一年的相关待遇,按照在职教师脱产学习的规定执行。其它“硕师计划”研究生,户口、档案转至我校。

5.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于2019年9月到我校报到并进行为期一年的在校学习。

附件:“硕师计划”研究生申请表

校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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