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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与传播学院-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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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18     责任编辑:xwxy      来源: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章程》,结合《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和《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现将2020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2020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将围绕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养、美术创作、青年艺术创作人才5个类别进行项目申报。本年度重点资助围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的创作项目、展演、展览项目;重点资助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现实题材作品的创作、展演、展览项目。

二、申报主体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http://www.cnaf.cn/gjysjjw/xmsb/jszlist.shtml),按要求填写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并将申报表和申报材料邮寄到管理中心。申报系统从2019年4月15日起开放,纸质申报材料应于2019年6月15日前邮寄给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评审部(以邮戳或交寄单为准),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A座16层C—101室,邮编:100007,联系电话:400-025-9525,邮寄时请在信封显著位置注明“申报材料”字样。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

根据往年申报经验,临近申报截止日期,因系统繁忙会导致申报材料无法正常上传,可能导致本年度项目申报失败,因此科研管理处建议各申报人员尽量在申报截止日期前一周完成申报材料上传。

三、申报项目类别

(一)2020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国家艺术基金依据申报项目的艺术门类、规模体量、成本投入等因素,同时参考申报主体制定的项目预算,按照以下标准核定资助资金 。

1、大型舞台剧和作品资助额度:戏曲、话剧项目不超过250万元;歌剧、舞剧、音乐剧(歌舞剧)项目不超过400万元;儿童剧项目不超过120万元;杂技剧项目不超过300万元;木偶剧项目不超过100万元;皮影戏项目不超过60万元;小剧场戏剧项目不超过80万元;交响乐、民族管弦乐项目不超过120万元;曲艺(长篇、中篇)项目不超过50万元;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形式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2、小型剧(节)目和作品资助额度:小戏曲、独幕剧、小歌剧、小舞剧项目为20万元;戏剧小品项目为10万元;独奏曲、重奏曲、室内乐、民乐小合奏、合唱项目为15万元;歌曲项目为10万元;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项目为10万元,群舞项目为20万元;曲艺短篇(含曲艺小品)项目为10万元;木偶项目为20万元;皮影、杂技、魔术项目为15万元。

(二)2020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依据艺术门类、规模体量、成本投入等因素,为每个立项资助项目提供不超过500万元的资助资金。资助范围包括:舞台艺术、美术、书法、摄影、工艺美术和网络文艺(网络演出、网络音乐等)作品的展演、展览等传播交流推广活动。不资助艺术工作者个人的作品展演展览、纪念活动和节庆赛事等。

(三)2020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要遵循高层次、小批量原则,体现灵活性、多样化特点,鼓励艺术经验的直接传授和在实践中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围绕具体创作任务出作品、出人才。艺术基金依据艺术门类、规模体量、成本投入等因素,同时参考申报主体制定的项目预算核定资助资金。艺术基金将先期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50%作为启动经费;项目开班经审核完成后,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30%;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20%的资助资金。

(四)2020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资助范围为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和漆画的新作品创作。申报项目可为单幅、单件作品,也可为组画、组雕作品。对立项资助项目,艺术基金将先期拨付创作经费5万元,资助资金主要用于深入基层创作采风、资料收集和材料购置等与创作有关的支出。作品创作完成后,组织专家结项验收,经验收合格纳入成果管理的作品,艺术基金将依据专家对作品主题题材、艺术水平、作品材质和创作成本提出的意见、建议,支付上限不超过70万元的资助资金,并组织开展出版、展览等公益性宣传推广活动。

(五)2020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资助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青年艺术人才的创作活动。艺术基金对立项项目予以定额资助。

1、戏剧编剧创作人才项目为20万元;

2、曲艺编剧创作人才项目为10万元;

3、音乐作曲创作人才项目为10万元;

4、舞蹈编导人才项目为10万元;

5、舞剧编导人才项目为20万元;

6、舞台艺术表演人才项目为20万元;

7、美术创作人才项目中的中国画创作人才项目为10万元,油画、雕塑创作人才项目为20万元,版画创作人才项目为15万元,水彩(粉)画创作人才项目为10万元,书法(含篆刻)创作人才项目为10万元,摄影创作人才项目为15万元;

8、工艺美术创作人才项目为15万元。

四、2020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具体申报信息和流程,可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页”查询,项目申报指南和申报指南解读均已发布,请认真查阅。

五、单位项目申报所需我校的登记、注册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收入支出决算表)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缴费信息)等由科研管理处备齐,项目负责人可向科研管理处申领,首次申报单位项目的老师还可向科研管理处问询申报系统用户名和密码。有关项目申报相关事宜请致电科研管理处咨询。

联系人:王 磊    电 话:68618076

来源:科研管理处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