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总支):
按照团中央《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团省委《关于“智慧团建”系统上线团支部整理整顿功能及依托该功能开展组织整顿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动态掌握工作进展,实现团支部整顿工作的可描述、可度量、可考核,现对各团支部整理整顿工作作出以下安排:
1.2019.10.25之前,各学院团支部完成自检并及时提交直属上级团组织审核。
2.2019.11.22之前,各学院团支部直属上级团组织对照整理整顿标准完成对下级团支部自查结果的核查,并按不少于20%比例确定后进团支部,要求其进行整改。
3.2019.11.26之前,各学院团委(总支)将团支部评估情况汇总表上交至团委。
4.2019.12.15之前,各学院重点整顿支部完成整改,并再次完成自检并提交上级团组织审核;未完成的,要列入第二年继续整顿对象。
5.2019.12.23之前,各学院团委(总支)将全部重点整顿团支部的整顿情况以报告形式上交团委。
详细操作说明请见附件。
共青团洛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