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药品仓库管理规定

浏览量:230 日期:2019年09月29日 19:46


为了加强实验室药品安全管理,严防中毒、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保证实验的正常开展,依据《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及上级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药品仓库安排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入内。室内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具。

二.建立有药品台账,每学期进行一次库存盘点。

三.所有药品要标签完好,干湿分区,有机无机分开、酸碱分开存放。

四.剧毒药品要放置于保险柜内,单独建帐,双人双锁,每季度进行一次清点核对。

五.易制毒化学试剂要专柜加锁保管,单独建帐,每季度进行一次清点核对。

六.按需发放化学试剂,杜绝浪费。

七.及时清理过期试剂。

八.根据实验需要,每次发放2-3个实验用药品和耗材,药品不得大批量发放。 对超过一定时限的实验室未用药品,应及时归还仓库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