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

食品与药品学院教学奖励制度

浏览量:89 日期:2019年09月27日 11:11

 

为了科学合理地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我院本着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 最大限度地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食品与药品学院教学奖励制度。具体细则如下:

第一条 奖励对象

食品与药品学院全体专任教师。

第二条 考核时间

每学年期末。

第三条 参加校级教学技能大赛的奖励

凡参加校级教学技能大赛的教师,我院均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

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食品与药品学院给予学校奖金的一半作为教学研究经费;

三等奖获得者我院给予300元教学研究经费。

第四条 每学年教学考核的奖励

每学年教学考核前三名者我院给予200元教学研究经费。

第五条 教学系主任奖励

我院每学年对教学系主任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的结果适当奖励。

教学成绩突出者在年终考核和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