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2018年11月04日 18时51分作者: 浏览量:

     为了科学规范地进行教学管理,加强本院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教学档案在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凡是在教学活动、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等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均属教学档案管理范围。

(二)凡本院开展教学工作形成的、对学院工作有永久性或长期保存价值的教学档案,一律由本院办公室保存。

(三)对教学档案的管理,应按照学校有关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收集、整理,并定期向教务处移交。需移交的档案材料,本院保存复印件。

(四)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负责教学档案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办公室主任和教学秘书具体负责本院教学文件材料收集和管理工作。

(五)应进一步增强资料意识,将教学档案工作落实到日常教学管理中,在布置、检查、总结、考核教学工作的同时,注意教学档案的收集、归档和管理。

二、档案的收集积累

(一)办公室主任和教学秘书要在工作中随时收集和积累教学文件材料,分类存放,每学期立卷归档,并整理、保管好本单位的教学档案。

(二)教学文件材料一般归档一份,重要的教学管理文件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保留两份。

(三)归档的教学文件材料必须字迹工整,格式统一,手续完备,制作和书写材料利于长期保存。

(四)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做好教学档案的交接工作。

三、教学档案的管理

(一)教学档案一般不需装订成册,只需以教学文件为单位组成有序的体系,包括分类、排列、编目等,然后采用盒(袋)装的方法进行管理,以便于文件随时存取。

(二)根据教学文件的收集管理规律,原则上相同内容的文件组成一盒(袋)。同一内容的文件材料多时,可分别组成若干盒(袋),也可以根据材料的内在联系,对问题单一、材料较少的文件合成一盒(袋)。

(三)归档的教学文件材料一般均为A4纸;对非标准规格的文件(如试卷)应专柜保管,但需填写与其它教学文件相一致的盒(袋)编号。

(四)属专项档案的文件,已归入其他类档案的,应在相关的盒(袋)内注明档案参见号或复制相应材料后分别存放。

(五)凡计算机打印纸制教学文件,需留存与之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以便长久保存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