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学院为更好的组织技巧课教学,提高技巧课教学质量,规范技巧课授课行为,特制定本规程:
一、 严格执行大纲所规定的教学内容、教学目的、教学要求及教材选编原则。
教师课前应根据教学进度和计划进行充分备课。
三、 为确保上课纪律,要求教师提前五分钟签到并到达上课地点,做好课前准备工作。
四、 学期初,制定好学生的教学计划与教学内容。曲目或作品难度选择要根据学生水平,因人而宜来制定,曲目或作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执行。
五、 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不得接打手机,不得随意离开上课地点,不讲与上课无关的内容,对学生不得使用有侮辱人格的言语。
六、 教师上课可适当选用与课堂内容相符合的音响、影像资料供学生参考学习。
七、 教师应使用普通话授课,语言简洁,比喻恰当,注重启发和引导。授课过程中必须有良好、熟练、适量的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