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洛阳市公益性行业科研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5日 10:42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公益行业科技创新,根据《洛阳市公益性行业科研计划管理办法》(洛市科〔2025〕24号),组织开展2026年度洛阳市公益性行业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应按照2026年度市公益性行业科研计划项目指南进行申报,聚焦指南重点方向开展科技攻关,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申报单位应为长期从事本领域业务或研究开发及应用工作、具有良好项目实施条件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在洛阳市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申报单位全时在职人员,具有与申请项目相应的研究工作基础和研究条件,具备较高研究水平与组织协调能力,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担任实质性研究与组织协调工作;

(四)项目负责人应主导组建相应的项目组,项目组成员结构配置合理,鼓励项目组成员跨区域、跨单位、跨学科开展产学研用联合攻关;

(五)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信用状况良好,无在禁止申报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未被记入“信用中国(河南)”黑名单;

(六)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落实自筹经费承诺书;

(四)科研诚信承诺书;

(五)科技伦理承诺书(仅限医学、生命科学、人工智能等领域);

(六)相关佐证材料: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相关学历及职称证明材料;3.申报单位信用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材料(如项目前期已取得的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已具备的研发资质证明材料、与其他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的协议书等)。

三、报送要求和时间

各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及PDF电子版)、项目推荐汇总表(加章纸质版)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kyc1916@163.com邮箱。各单位推荐提交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咨询方式

(一)社会发展、医疗卫生领域:社会事业科,63926665

(二)现代农业领域:农业农村科,63312414

(三)综合业务咨询:项目统筹科,63910359

(四)校内咨询:科研处,68618076

附件:1. 2026年度洛阳市公益性行业科研计划项目指南

          2. 洛阳市公益性行业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书

          3. 项目推荐汇总表

          4. 《洛阳市公益性行业科研计划管理办法》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