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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洛阳师范学院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的通知

分类:校内通知   来源:    发布:    时间: 2018-12-04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2018年科研工作计划和洛阳师范学院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管理办法(校发[2014]3号文件),开始启动2018年度洛阳师范学院国家级目培育基金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洛阳师范学院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分为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大类别。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是我校在职教师和其他从事专业技术的相关人员,一般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申报时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并写出书面推荐意见。

2.承担过国家级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3.项目选题要符合国家课题指南的范围,必须有理论或重大现实意义,论证完善,申请材料齐全,且具有前期成果支撑和冲击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实力。

4.对申报国家级项目未获立项,但有较好前期研究基础的人员优先进行培育(须附国家基金申报时专家的反馈意见)。

5.申报洛阳师范学院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的课题组负责人,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学校其他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的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的申报;已承担过国家基金项目的人员只能作为成员参加1项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的申报。

6.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申请人只能获资助一次。

三、结题总结

严格依据《洛阳师范学院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管理办法》(校发[2014]3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项目负责人在研究周期内应完成以下目标:

1.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或被SCIEI收录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CS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

2.获批国家级项目或国家部委项目1项以上。

四、申请办法

1.申请者须认真逐项填写《洛阳师范学院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纸质材料各一式5份,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k2006@126.com

2.各院(部)要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推荐,保证申请书各项内容属实,并遴选出优秀项目上报科研管理处。

3.各院(部)统一填写汇总表,上报申请材料,科研处不接受个人直接递交的申请材料。

4.材料报送时间:截止20181220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点:伊滨校区成均楼A107

5.联系方式:

自然科学类:  李建华 

人文社会科学类: 王 磊 

联系电话:68618076

附件:1.洛阳师范学院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管理办法

2.洛阳师范学院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申请书(自然科学类)

3.洛阳师范学院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申请书(人文社科类)

4.2018年度洛阳师范学院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申报汇总表

说明: http://img.lynu.edu.cn/images/ext/rar.gif附件列表.rar

科研管理处

201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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