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知,2014年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结题报告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进展报告
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知,要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请在研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进展报告,请务必在2015年1月12日前提交,不需上交纸质材料。
二、项目结题报告
1.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2.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基金委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4.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结题报告》后,请将打印的纸质结题报告一式2份(要求双面打印)于2015年3月1日报送至科研处自科管理科。
提醒注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项目结题报告,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联系人:李建华 联系电话:65526003
科研管理处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