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学院2019年研究生面试工作实施细则
2019-03-26

一、面试时间

3月30日14:00-18:00

二、面试地点

待考地点:教育科学学院(A6)104教室

政审地点:教育科学学院(A6)105教室

面试地点:教育科学学院(A6)106教室

三、面试流程

1.考生13:30统一在104教室待考,随机抽取面试序号。

2.考生按序号到105教室进行资格审查和政治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与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要求一致。

3.考生按序号参加面试。

四、面试内容

面试满分为100分,包括英语口语能力测试(15分)、试讲(50分)、答辩(35分),时间共20分钟。

1.英语口语能力测试

面试人员用英语提出问题,考生用英语现场作答。时间3分钟。

2.试讲

考生在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中,自选人教版教材内容,提前准备一个微课以及课件,考场提供试讲器材。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答辩

考生在考场随机抽取考题,现场作答,并接受面试人员的提问。答辩时间7分钟。

五、面试成绩

考生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教育科学学院网站公示。

六、申诉复议

考生对面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教育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联系人:赵虹元 电话:13683794242

教育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