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毕业证书遗失或者破损,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可出具毕业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现将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证明书办理流程说明如下:
一、提交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1.申请人本人填写的《洛阳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证明书办理申请表》(见附件)1份,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3.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2张。
(二)电子版材料。1.将与纸质照片同底版的电子版照片发送至邮箱a643010482@163.com,邮件主题标记为“姓名+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照片格式要求:扩展名为jpg,大小20-40KB,像素尺寸为480*640。2.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三)材料邮寄。请将纸质版3项材料通过顺丰快递邮寄至: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吉庆路6号洛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A6楼)430室 学籍科,电话0379-68618435。
二、材料审核
学籍科工作人员通过查询学信网数据和原始档案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如信息有异议,将在一周内回复邮件或电话通知申请人。
三、办理时间
每月月底(20号)开始集中办理当月申请,20号之后提交申请者下月办理(寒暑假除外)。办理完成后邮件通知申请人。
附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证明书办理申请表.pdf
洛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