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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情况通报(三)
2018-09-14 16:50:45     (点击: )

2018年第11期                      总第152期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工作

检查情况通报(三)


9月14日上午,在进行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中发现:上午第二小节课,东区文科教学楼B304教室《施工图规范》课程任课教师赵文利未去教室上课;上午第二小节课,东区文科教学楼B312教室《数字绘画》课程任课教师朱启智9点50分才去教室上课;上午第三小节课,东区文科教学楼C305教室《山水创作》课程任课教师周清波上课期间擅自离开教室。依据《洛阳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管理办法》校发{2018}392号文件,第二章第四条规定,认定为III级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赵文利、朱启智、周清波通报批评,扣发责任人1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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