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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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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五一”期间廉洁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9日     作者:     浏览量: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

2020年“五一”劳动节将至,我校也即将迎来复学,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安全过节、廉洁过节,现就“五一”期间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切实提升政治觉悟和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将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各项中心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严明廉洁纪律。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节礼,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五一”期间,党员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不聚集,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各项纪律要求,自觉执行属地管理各项要求。要切实从通报曝光的违规违纪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严格按照规定和纪律办事,真正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学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防止节日期间疫情反弹和“四风”问题回潮。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纪检监察机构、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决扛牢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真正把监督抓到底、抓到位。坚持 “一案多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举报监督电话:0379-68618034

举报监督邮箱:jlgc@lynu.edu.cn

 

中共洛阳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

 

责任编辑:王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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