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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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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2020年清明节期间廉洁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2日     作者:     浏览量: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

今年的清明节正值全国上下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加紧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持续营造严的氛围,确保学校党员干部安全、文明、廉洁过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

“节点”也是“考点”,越是节日期间,纠“四风”越是一刻都不能放松。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坚决做到以下几个严禁: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安排住宿或到私人会所聚会;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接待;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

二、切实压实责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党总支)书记、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防控、过节不忘纪律。要深刻认识国内外疫情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高度警惕清明期间的疫情反弹风险,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疫情防控要求、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要带头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选择非实地祭扫、分时错峰祭扫等多种方式,倡导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

三、加强监督检查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将持续加强对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监督和纠治“四风”工作。全体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抓早抓小,抓实抓细。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允许以“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钱不多”“事不大”等为由搞网开一面、迁就照顾。坚持 “一案多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举报电话:0379-68618034

举报邮箱:jlgc@lynu.edu.cn

 

                             中共洛阳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42

 

责任编辑:王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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