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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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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各单位2019年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6日     作者:纪委办公室     浏览量:

各基层党委(总支)、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以案促改深入进行,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事业发展高质量,根据省高校纪工委《关于对省管高校开展以案促改、“6-45”问题整改等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和《中共洛阳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意见》(洛师发〔2018〕41号)要求,将对各单位2019年以案促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接受警示教育,开展专题学习、查摆剖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情况。

2.党员干部充分利用违纪违法案件反面教材,紧密联系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刻汲取教训,打扫思想灰尘,进行“党性体检”情况。

3.深入查摆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进行对账销号情况。

4.组织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情况。

5.针对以案促改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情况。

6.以案促改工作的经验做法、特色亮点、主要成效,存在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

二、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深入开展以案促改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重要举措,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领会,狠抓落实,抓常抓长抓细。

2.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紧密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在提升整改实效上下功夫,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3.认真梳理总结,及时规范上报。各单位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严格按照“检查内容”的6项要求进行整理,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材料时间节点2019年元月份至今),于2019年10月11日前上报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68618037,联系人:陈留洋。

 

纪委办公室  

2019年9月24日

责任编辑:陈留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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