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暑期临近,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见附件1)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254号)(见附件2)的文件要求,根据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的精神,为全面掌握我校实验室安全状况,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建设,确保实验室和师生生命安全,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各教学单位对所负责管理的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整改情况以及需要学校解决的问题书面报给国有资产管理处。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增强实验室安全红线意识,严防麻痹松懈思想。实验室是开展实验教学和科研的主要阵地,安全隐患多、风险复杂。各教学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二)构建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并加以落实。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由教学单位责任人、实验室管理人员及使用人员组成的多级联动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逐级落实责任制。
(三)加大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各教学单位按照“全员、全面、全程”的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常识宣传教育,把安全宣传教育作为日常安全检查的必查内容。
(四)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全力做好应急救援。各教学单位要完善实验室安全应急机制,良好的防护设施。一旦发生实验室事故,按照相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全力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内容
全校各类实验室及实验用品仓库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与整改。各教学单位对所属实验室及实验用品仓库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记录,并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表》(见附件3),逐项明确整改要求、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自查时间:7月4日~7月8日。
(二)学校组织检查。国有资产管理处、保卫处和相关部门的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全校实验室的安全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检查。检查时间:7月9日~10日。
附件:
1.《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
2.《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254号)
3.《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保卫处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