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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9年01月23日 阅读: 来源:admin

     

各教学单位:

2019年寒假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杜绝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请各单位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做好用电、用水、取暖等安全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整改有困难的应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报告。

2、寒假期间需开放使用的实验室要逐一登记。实验室管理要由专人负责,规范各类实验活动,做好实验室使用记录,建立台账。从事危险性实验(易燃、易爆、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特种设备等)的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教师因科研需要单独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必须承担安全管理责任,离开实验室务必断开电、水及气源,关好门窗等,排除所有安全隐患。对不使用的实验室认真排查,确定没有任何安全隐患后,关闭门窗,贴好封条。

3、实验室钥匙需由专人专管,不得擅自交予他人使用。严禁在实验室内存放私人物品及住宿,严禁在实验室内进行任何与实验工作无关的活动。

4、实验室存放的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强酸、强碱、易制毒、剧毒等化学物质;实验室废弃物等要按照安全规范要求妥善存放。

5、消防器材(烟感报警器、灭火器、消防栓、手动报警器、沙箱等)配置要合理、齐全。保证消防通道通畅。

6、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重点场所必须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各级安全责任人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要及时处理,实验室负责人应及时向上一级安全管理负责人汇报,根据应急预案做好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