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之际,我们迎来了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洛阳师范学院法律援助中心、法学与社会学院助理团成员于12月3日下午在敦行楼一楼大厅举办“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活动”。19级法学本科班学生参加本次活动,陈亚杰、杜婉婷作为学生代表发言。
陈亚杰同学以《弘扬宪法精神》为题,从“我国宪法的发展历史”、“设立宪法日的必要性”、“历年宪法日宣传主题”、“传递宪法精神的火炬”四个方面进行讲解,并以宪法小视频作结,“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是我们每一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杜婉婷同学以《我与宪法》为题进行演讲,她结合自身成长经历讲述了自己与宪法的故事,呼吁大家要心怀对宪法的真诚信仰,同宪法共成长。活动最后,全体人员进行宪法宣誓,领誓人杜婉婷手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读誓言,全体宣誓人列队肃立,右手举拳,跟诵誓词,作出了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庄严承诺。在全体人员铿锵有力的话语中,宪法宣誓落下帷幕。通过宣誓,将宪法的要求时时刻刻记在脑中,在一言一行中践行宪法、捍卫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坚持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校园,努力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现代大学建设的应有之义。在宪法日来临之际进行此次宣誓活动,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宣示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念和信心。
陈亚杰同学演讲
杜婉婷同学演讲
杜婉婷领誓
全体人员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