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通知
2019-03-29 16:22  

关于开展第二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

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

为贯彻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第二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教办学[2019]130号)文件精神,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鼓励大学生基层就业和创新创业的号召,加强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现将组织开展第二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1.基层就业大学生:“基层就业”的界定是: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块”(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遴选范围包括在校或毕业5年内符合上述条件及参加上述基层项目毕业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毕业10年内(2010年到2019年毕业)的大学生。

2.大学生创业人物: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5年到2019年毕业)的大学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毕业10年内(2010年到2019年毕业)的大学生,突出创业事迹,可提及毕业院校以及创业过程中学校给予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

3.军营大学生战士: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1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后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文稿格式

每篇事迹字数限定在1500—3000字(WORD文档),每篇事迹文需附1-2张人物照片(JPG文件,文件大小不低于3M,适用于纸质文件清晰印刷)。

三、联系方式

1.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务必于4月10日前按照要求,填写表格,事迹请另附1500-3000字word文档,并将表格电子版及事迹文档、照片发送至897270319@qq.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注:“姓名+创业人物事迹”字样),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附:第二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人物推荐表

法学与社会学院

2019年3月28日

附件【附件.doc01b0190f3e2b42cfb7b22c8c35dd1df0 - 副本.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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