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文化厅原副厅长崔为工教授莅临我院讲学
2019-05-24 17:26  

5月22日下午,河南省文化厅原副厅长崔为工教授莅临我院讲学。图书馆马艳霞教授,我院院长郭长华、副院长李华伟出席讲座,管理系部分老师及17、18级行政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方向)学生到场听讲。

崔教授首先指出要切实保障公民的文化权益,文化权利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并由此引出建设文化强国的伟大实践呼唤文化立法这一观点。随后,崔教授展示了部分地方的公共文化场馆建设状况,将建设优秀、服务效能高与管理不规范、机制较落后的场馆进行对比,指出仅靠行政手段无法解决公共文化服务问题,必须依靠法律手段。接着,教授讲述了他学习公共文化“两法”的思考。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教授告诉同学们:以法制手段治理公共文化是世界各国普遍经验,公共文化保障法是我国公共文化首部正式法律,明确了各级政府和文化部门的法律责任,在公共文化服务具有里程碑式地位;其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图书馆法主要内容是关于推动公共图书馆建设和全民阅读。教授认为各有关文化服务单位在贯彻两法的同时要全力确保人员资金到位、规范设置各类服务公示、坚持免费开放正常运转、建立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深切关注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按需服务,多方努力共同建设公共文化。“两法”分享结束后,崔为工教授对同学们提出的有关于学习生活、考研就业等问题进行了解答,并与同学们分享了自己的学习经验和时间管理方法,同时鼓励同学们要树立人生目标,在青少年时努力奋斗学习,在未来都能成为优秀的青年一代。最后马艳霞教授总结了会议,对崔教授的分享表示感谢,并鼓励大家以崔教授为导师,努力学习成长。

本次讲学,使同学们进一步了解到中国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激发了同学们对建设公共文化的斗志,从而更好地投身于未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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