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2025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资助〔2025〕124号)及《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拟定以下八位同学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232244133肖 旭
232244048朱丽杰
242242018魏嘉龙
252242100 郭 悦
252224050刘润泽
252242023牛宇辰
252242145韩昌龙
252242101赵舒月
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对以上结果有异议的同学,请于公示期间反馈至各班主任或年级辅导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