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书记王洪彬同志在学校2018年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上的讲话


发布: 党务政务公开办公室   阅读: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7日 08:21


同志们:

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专题培训非常重要,也非常必要,既是学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的需要,也是纪检监察干部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实现新作为的迫切需要。

我根据校纪委的安排,今天上第一课。题目就叫“认真履行‘两个责任’,推进我校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重点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谈一谈如何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实现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政治保证问题。

我讲三个问题:一是中央提出“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二是正确把握“两个责任”的核心要义;三是怎落实好“两个责任”。

1998年,中央印发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了各级党委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修订下发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了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体制机制。2014年,河南省委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对我省各级党委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了细化。2015年,随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主体责任的内涵得到了深化。2015年10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时,明确提出“各级党委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新修订的《条例》对“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有关情形做出了具体处分规定。2015年,河南省委印发了《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纪委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指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要求,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相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涵更丰富更全面,责任范围更宽、标准更高、要求更严,不仅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涵盖其中,而且还包括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的责任,体现了党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战略思维、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两个责任”的提出和深化,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经验的新概括,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是对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有力抓手。

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谁来抓、谁来负责、谁是第一责任人等重大问题,压实了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责任。因此,“两个责任”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分提并论,是对纪检监察工作理念的重大创新,是对党的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的科学总结,也是对正风肃纪工作不力、责任不实的强势纠偏。

对于我们来讲,“两个责任”就是指路明灯,必须自觉把“两个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将其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中央提出“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

中央提出“两个责任”,是源于对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深刻忧思,是基于对形势的准确判断。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探索,形成了一系列重要方略,充分体现了对党所肩负历史使命和现实任务的责任担当。

(一)“两个责任”是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加强党的建设是党一贯坚持的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开展,中央惩治腐败的力度之大、举措之实、成效之显前所未有。在2016年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的判断。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的基本判断。从“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到“已经形成”,原因就在于抓住了管党治党的牛鼻子。

应清醒地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依然存在,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任务依然艰巨。从巩固压倒性态势到夺取压倒性胜利,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因为我们一些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脱离群众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一些地方还比较严重,有的是家族式腐败问题,有的是行业领域的腐败问题,有的是腐败分子贪婪无底线,涉案金额动辄上千万、甚至过亿,等等。

面对这些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任务紧迫,不可丝毫懈怠。”管党治党是全党共同的政治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进行好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必须把我们党建设好、建设强。不管党、不抓党就有可能出问题甚至出大问题,结果不只是党的事业不能成功,还有亡党亡国的危险。这些重要论述深刻启示我们,管党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使命所在。

管党治党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因此,必须把我们党建设好。在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攸关党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上,“两个责任”既明确了各党委、纪委及其主要负责人应负的政治责任,也是管党治党的必然要求。

(二)“两个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

党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十九大党章总纲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统筹推进组织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十九大党章第46条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的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由此可见,明确“两个责任”是党章基本要求的回归和落实,是对党委和纪委职责定位的厘清和规范。

(三)“两个责任”是深化改革的重大任务

2016年,中央提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从“施工图纸”来看,主要是通过抓住“责任”这个关键,以明确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来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要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全面落实中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十九大中央纪委报告再次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前不久,全国人大通过了《监察法》,成立了国家监察委员会,并成立省、市、县三级地方监察委员会与同级纪委合署办公。《监察法》明确界定了各级监委的职责,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两个责任”是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的要害所在,如果“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带动治理腐败的深度变革也将成为一句空话。

(四)“两个责任”是责任担当的现实需要

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败。从中央和委巡视地方和企事业单位党委指出的突出问题来看,主要体现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方面。从现实来看,近些年对主体责任的认识仍然存在诸多误区,有的认为从严治党就是纪委的事,一些领导班子成员只抓分管业务工作,对其承担的党的建设责任基本“无意识”,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责任;有的认为党委是领导主体,纪委是落实主体,只要把会开了,责任书签了,剩下的事情就是纪委的了;有的只重抓业务不重视抓党风,淡忘了党的领导首先是政治领导;有的甚至以为当前抓反腐过了头,影响了发展;有的重行政职务轻党内身份,认为抓业务容易出成效有奔头,抓党务默默无闻无盼头,对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建设不闻不问;有的对提拔干部很积极,对干部身上的缺点错误却视而不见,放任一些干部滑向腐败深渊;还有的领导干部只表态、不行动,说一套、做一套,甚至带头搞腐败,带坏了队伍,败坏了风气。如果党委不主动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就很难放手监督,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会落空。明确“两个责任”,就是要牢牢抓住责任这个龙头。各级党委纪委只有勇敢地把责任担起来,全面从严治党才能破除障碍、打破瓶颈,才会有希望、有出路。

二、正确把握“两个责任”的核心要义

落实“两个责任”,首先要厘清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以及“两个责任”的关系。

(一)厘清党委的主体责任

对党委的主体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概括为五个方面:一是思想建设,把坚定理想信念摆在从严治党首位;二是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党的政治纪律,严格规范党内行为;三是组织建设,从严选用管理干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从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四是从严推进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五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十九大报告对党委主体责任又进行了扩展,包括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以上就是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核心内容,必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抓出成效。

党委主体责任是一个责任体系,是由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共同承担的。党委履行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成员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包括:

1.组织领导之责

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是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党委要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听取工作汇报,分析党的建设的形势,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像抓业务发展、干部工作那样抓党的建设,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定期向上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汇报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班子成员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党的建设负起主体责任,既要管事更要管人,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自觉把党的建设融入分管工作。因此,抓好党建是各级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的职责所在

2.维护党纪之责

严肃政治纪律,坚持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就是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的核心地位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坚决反对“七个有之”。严肃组织纪律,就是要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落实民主集中制,健全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严肃财经纪律,就是要加强专项资金的支出管理,严格项目招投标程序,强化干部离任审计。特别是在干部选拔任用上,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好干部标准,任用干事、干练、干净的干部,任用不事张扬、埋头苦干、实绩突出的干部,任用工作阅历丰富、了解基层情况、事业心责任感强、群众口碑好的干部,任用推动工作有思路、解决问题有办法的干部。对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带头抵制、敢于纠正、严肃查处,做到选贤任能、知人善任,择优配强领导班子,选好领导干部,确保正确的用人导向。

3.作风建设

作风好不好关键在领导,在于领导重视不重视,措施有力没有力,能不能形成抓党风政风带民风社风的氛围,营造出廉洁从政的政治生态。党委要坚持从严抓党风,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4.防治腐败之责

反腐败既要治标,又要治本。当前,在注重治标、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同时,要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和源头治理,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现到全面深化改革顶层设计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通过制度规范权力配置、约束权力运行,防止权力滥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5.教育管理之责

一名合格的领导者,不仅要管工作、管业务,更要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要经常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要敢抓敢管,力戒好人主义,不搞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哲学,不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要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要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严格党内生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批评、及时约谈,该扯袖子要扯袖子,该敲警钟要敲警钟,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

6.支持保障之责

纪委如果没有同级党委的支持和作后盾,将寸步难行、一事无成。同时,纪委的工作力度,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映射出同级党委对反腐倡廉的态度。党委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查办案件,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参与重大决策的机制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帮助,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当好后盾。要自觉接受纪委的监督,作出重要决定或出台重要政策、干部人事任用等,要按照程序征求纪委意见。要高度重视巡视成果运用,认真查处和彻底整改巡视反馈的问题,强化问题导向、形成有力震慑。支持纪委“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7.正己范人之责

各级党委、纪委的负责人落实“两个责任”,要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不搞特权,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带头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公开个人行使力清单,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定期述责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发挥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上率下的作用。

(二)厘清纪委的监督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省委《意见》规定了加强组织协调、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查办案件、强化执纪监督、深化教育预防、严格追究问责6个方面的责任。纪委承担监督责任,既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管理主体,要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从根上把监督责任履行好。

  1. 明确工作定位

    就是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党委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动向党委汇报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为党委领导、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出好主意、当好参谋。积极协助党委将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解到各部门,整体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监督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的落实情况。

  2. 严肃纠正“四风”

    就是要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作风建设是各级纪委执纪监督问责的重点。要紧紧围绕纠正“四风”,加强执纪监督问责力度,突出抓主要领导、抓一线人员、抓正反典型、抓责任落实、抓常态检查、抓长效机制,从具体问题入手,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发力、环环相扣,把“螺丝”拧得紧些再紧些。要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定对象,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既善于监督、善于发现,又敢于瞪眼、敢于红脸,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尤其对党的十八大、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的顶风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不断提高执纪监督问责的实效性、震慑性。

  3. 坚决惩治腐败

    就是要突出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从严治党,惩治腐败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也是最紧迫的任务,这一手决不能放松。查处腐败案件没有限额,不设指标,不论涉及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坚决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特别是要重点查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

  4. 聚焦主业主责

    党章明确规定了纪委的主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用“监督执纪问责”六个字作了概括,并对纪委履行职责提出了要求。聚焦主业主责就是要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解决好“灯下黑”问题。要带头纠正“四风”,形成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三)厘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关系

    把握好“两个责任”之间的关系,既要突出重点,明确主体责任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核心地位,又要抓住关键,以监督责任的落实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

    落实主体责任是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基本前提。党章第八章规定,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委领导下工作,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如果党委尤其是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或责任履行不到位,纪委的监督责任也很难履行好甚至无从谈起。主体责任履行得越到位,就越能在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上形成强大示范效应、传导压力,越能促进纪委更好地履行监督责任。党委对纪委工作的领导越是旗帜鲜明、坚强有力,纪委的监督就越有权威性,纪委的工作就越有条件、空间和成效。同时,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创造条件本身,又是主体责任的基本内容之一,是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表现。党委应支持纪委更多地承担起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职责,充分发挥在查办案件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形成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合力。

    落实监督责任是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保障。党委负主体责任,不是说纪委监督责任就没有了,恰恰相反,越是强调党委的主体责任,越是对纪委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纪委的工作干得越出色,就越能促进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党章对纪律检查机关的地位、职责作了明确规定,作为党内执纪监督的专责机关,纪委在全面治党中责无旁贷,必须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升监督责任的执行力,为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提供坚强保障。

    因此,各级党委要自觉接受纪委监督,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履行职责。纪委要更加自觉坚持党委的统一领导,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

    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同一责任体系的两个方面,各级党委、纪委要真正把担子担起来,把职责履行好,“两个责”共担并进,为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提供持续有效的强力支撑。

    三、怎样落实好“两个责任”

    落实“两个责任”,前提在认识,关键在行动,根本在担当。学校党委、纪委必须说明白话、干明白事、做明白人,自觉把“两个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一)强化看齐意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勇于担当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任,强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举世关注、有目共睹。

    2012年12月,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中央政治局常委同志坚持从自身做起,以上率下、亲力亲为、说到做到。在全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中央研究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对今后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目标任务进行安排部署,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作为工作目标。十八届三中全会研究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条重要内容来部署。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十八大以来,仅中央纪委就查处了多名省部级领导干部。围绕“四个着力”,加强巡视工作,突出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每轮巡视结束后,中央政治局常委都要专题听取巡视工作汇报。这一系列举措,体现了中央反对腐败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彰显了中央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我们讲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是一句空话,要落实到行动上,这反映的是一个立场问题、态度问题、站队问题、定力问题。学校党委、纪委必须以十八大以来的中央精神为标准,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向中央的基准看齐,向党的立场观点、方针政策看齐,不能犹豫彷徨,要与时俱进,从严要求,检点行为,衡量工作,匡正风气。

    (二)强化担当意识

    习近平同志指出,“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是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敢于担当,就是各级领导干部不能仅局限于洁身自好,满足于自己不出问题,而是既要管住自己,还要敢抓敢管,敢于动真碰硬,管住自己的人,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学校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牢固树立“抓好党的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的建设是失职、不抓党的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在全面从严治党这台“大戏”中,各级党组织不应该是台下的看客,而应该是台上的“主角”;不应该走过场“跑龙套”,而应当是挑大梁的“台柱子”,必须把党的建设当成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以抓铁有痕的劲头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2014年以来,中央明确要求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列入巡视监督内容。这说明,“两个责任”与“四个着力”一样,是中央紧盯不放的重点事项,是中央督查落实的重点工作,学校党委、纪委一定要认清形势,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三)强化传导意识

    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党委、纪委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传导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以“不落实之事”倒查“不落实之人”。

    学校党委、纪委要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贯通、有机互动的责任运行体系。向下,建立督查评价机制,通过督促检查、考核评价,形成上级带下级、上级促下级,逐级逐层传导压力的有效局面。向上,建立报告制度,党委要定期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纪委要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要采取宣讲或集体约谈的方式,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身上,切实解决好不愿抓、不敢抓、不会抓的问题。

    领导示范是无声的命令。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党的建设主体责任,这既是对我们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也是对自己政治生命的珍惜,更是对党和人民事业的负责。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自觉把自己摆到全面从严治党中去,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廉洁点评,带头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带头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带头对自身存在问题立行立改,切实发挥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的作用。

    (四)强化追责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强化追责意识,严格追究问责,这是确保两个责任落实的“撒手锏”。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空架子。

    今后凡是对党委、纪委交办的党的建设责任范围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拒不办理的各级党组各部门各单位要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赋予纪委监督责任,既是党和人民对纪委的信任,更是纪委沉甸甸的政治责任。学校纪委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更好地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切实从根上履行好监督责任,决不能因“在一口锅里吃饭,很难监督别人”,因这样那样的顾虑,而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敷衍塞责、不抓不管,等等,出现这些问题,也要坚决追究纪委的责任。

    对出现的腐败问题分清党委该负什么责任,有关部门该负什么责任,纪委该负什么责任,要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无论是谁,只要有责任就要追究,该个人负责任的,绝不能以集体名义敷衍了事,该组织负责任的,也不能让某个人“顶罪”。对在重大问题上存在失职行为的领导干部,该组织处理就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就纪律处分,该移送司法机关的就移送司法机关,绝不姑息,决不迁就。

    落实“两个责任,推进我校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校落地生根。要密切关注隐形变异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切实纠正改头换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滋长蔓延的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三是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要切实增强纪律教育针对性实效性,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四是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构筑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五是建立巡察制度,让利剑作用更加彰显,学校党委对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开展巡察工作,要深化巡视整改。六是坚决整治侵害教职工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微腐败”问题。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是事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学校党委、纪委及各级党组织都是“两个责任”的具体担当者,一定要深刻领会中央、省委的有关精神,自觉站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把落实好“两个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务必抓住、抓紧、抓好,行动起来,振作起来,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为营造学校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