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洛阳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严肃第四次党代会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


发布: 党务政务公开办公室   阅读: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7日 15:58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经校党委研究并报上级同意,中共洛阳师范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拟于2020年第二季度召开,这是我校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根据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16〕1号)精神和上级有关规定,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宣传教育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严肃选举纪律工作,切实扛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加强领导和统筹,层层传导压力,认真履职尽责。要加强党代会期间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遵守纪律的自觉性,确保换届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严明纪律要求,遵守工作规则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纪委机关、中组部关于 “九个严禁、九个一律” 换届纪律要求(见附件),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和学校党委关于换届选举的各项要求上来,严密工作流程、严守工作规则、严格工作规范,认真履行好选举职责。坚决抵制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跑风漏气、跑官要官、造谣诬告、说情打招呼等违规违纪行为。对影响、干扰、破坏选举,妨碍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查处。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党代会期间,学校纪委将对换届选举工作和会风会纪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坚持抓早、抓小,坚决维护换届纪律,狠刹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完成。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按照上述要求,精心组织,严肃纪律,做好本单位换届有关工作。

举报电话:68618034、68618037

举报邮箱:jlgc@lynu.edu.cn

中共洛阳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5月7日

附:“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

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