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 党务政务公开办公室   阅读: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8日 17:11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调研的通知》(教高函〔2019〕612号)工作部署,教育厅将于12月上旬对全省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现场调研。现场调研内容主要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版),为迎接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营造安全稳定的实验室运行环境,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各教学单位

二、检查主要内容

1、安全责任体系

院系党政负责人作为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成立院系级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院系跟实验室房间安全责任人及实验教师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情况等。

2、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建有学科特色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包含院系的安全检查、值班值日、实验风险评估、实验室准入、应急预案、安全培训等管理制度,制度文件应有院系发文号,文件应及时修订更新。

3、实验室安全运行体系

包括安全教育、安全设施、水电安全、化学品安全、设备安全、实验废弃物处置等内容。

4、实验室安全知识

抽查部分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实验课教师,进行实验室安全知识考查。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分单位自查、学校检查和整改反馈三个阶段进行。

1、单位自查(11月28日至12月6日)

各单位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中所列内容,逐项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对项目表中所列内容不到位的材料要及时完善整理,并认真填报《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版),于12月6日前报送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成均楼C214房间),联系电话:68618629。

2、学校检查(12月9日至12月13日)

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小组,联合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保卫处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现场检查。

3、整改反馈(12月16日至12月20日)

对检查中发现的材料缺失严重、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及时、管理不严等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按照教育厅和学校部署,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重点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档案建设工作。

附件一: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doc

附件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调研的通知.pdf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