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财政资金支付进度的通知


发布: 党务政务公开办公室   阅读: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05日 17:58


学校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强化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管理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敦请各二级预算单位加快各项资金支付进度。

1、2018年财政结转专项项目资金,2019年7月底支付80%以上,8月底支付90%以上,9月底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财政将予以收回。具体情况财务处已分别送达至项目管理部门和项目实施部门。

2、2019年财政年初预算公用经费安排的基本支出,年底须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财政将予以收回。

3、2019年财政年初预算生均专项经费安排的项目支出,明年9月底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财政将予以收回。

4、2019年财政年初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未达到规定支付比例的资金,省财政将按未达到规定比例数额等额予以扣回;明年9月底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财政将予以收回。主要包括:学生奖助学金、科研专项经费、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综合实力提升经费及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经费等。

请各相关单位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增强预算执行的政策意识和项目资金使用的紧迫性,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进度,确保各项资金的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如因支付进度慢而发生资金被省财政收回的现象,学校将启动问责程序,并相应减少责任单位下一年度预算经费。

财务处

2019年 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