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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消防知识培训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6-09-14  作者:  来源:

  

各教学院系、各单位:

为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消防意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防范能力,保卫处聘请河南省消防协会教官来我校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具体宣讲时间由省消防协会专家电话与各单位进行商议。

消防培训要求:各部门每学期不少于一次,重点消防部位多的部门可以增加场次,望各部门认真组织。

附学校重点部位:

(一)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学楼、校医院、体育场(馆)、会议中心、学生生活服务广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传媒部门和驻校内邮政、通信、金融等单位;

(三)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

(四)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充装、储存、供应、使用部门;

(五)实验室、计算机房、电化教学中心及配有先进精密仪器设备的部位,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监控中心、消防控制室、档案室、保密室、地下室、半地下室、车库等;

(六)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

保卫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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